一、服务内容
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子女首次申请入(转)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幼儿园)、普通高中就读等办理事项。
二、办理程序
1.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转)学须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学期中入(转)学的须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市、县(区)教育局一次性办理。
2.经认定为A—F类人才的子女入(转)学,向市人才工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由市教育局具体协调,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结合其父母服务(居住)地和本人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到全市范围内公办学校就读。中考成绩达到市、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市、县(区)教育局优先录取。
3.高层次人才非石嘴山市户籍的子女,在石嘴山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期间,享受石嘴山市户籍学生同等政策待遇。高层次人才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可享有与石嘴山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同等报考资格。
4.高层次人才子女已参加省级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可凭转出学校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包括原始分数和等级),到宁夏教育考试院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进行成绩认定。
5.高层次人才子女高中毕业在石嘴山市参加高考的,按照石嘴山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三、办理所需材料
1.《石嘴山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
2.户籍证明或居住地证明;
3.原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转学申请,原学校学籍档案、学生的综合评定意见。
四、办结时限
申请入(转)学资料审核通过后,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承办单位及咨询电话
承办单位:
市教育局 0952-3811407
大武口区教育局 0952-2095067
惠农区教育局 0952-3977962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0952-3816120
市人才工作服务中心 0952-2688779;0952-2218258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每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地 址:石嘴山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才服务港A50窗口(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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