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
高层次人才配偶来石工作,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原则上参照原工作单位性质、身份及专业特长予以安置;属于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的,协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岗位。
二、服务对象
全职引进的A—F类高层次人才配偶在石嘴山地区首次就业人员。
三、办理程序
1.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原单位属于行政机关单位的,由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向市县(区)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市县(区)委组织部协调解决。
2.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原单位属于企事业单位的,由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向市县(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市县(区)人社局协调解决。
四、办理所需材料
1.《石嘴山高层次人才绿卡》;
2.结婚证;
3.《石嘴山市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申请表》(见附件);
4.高层次人才配偶相关证书等佐证材料。
五、办结时限
各项申报资料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
六、承办单位及咨询电话
1.承办单位:市、县(区)委组织部、市、县(区)人社局
2.咨询电话:
石嘴山市委组织部:0952—2218825
大武口区委组织部:0952—2011781
惠农区委组织部:0952—3011928
平罗县委组织部:0952—6095067
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52—2012351
大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52—2010691
惠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52—3012248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52—3816659
附件: 石嘴山市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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