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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全面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
2021-09-01 15:56:00     来源:    编辑: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1-09-01 15:56:0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才支撑作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和自治区深入实施“四大提升行动”全面促进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布局,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总体要求,将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与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和各项建设紧密结合,着力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各类人才向乡村聚集,让愿意留在乡村、建设家乡的人留得安心,让愿意返乡下乡、回报乡村的人更有信心,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人才队伍,为全市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推进措施

  (一)加大重点领域人才培育

  1.培育一批引领产业发展的科技创新人才。落实自治区农业农村高科技领军人才、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推动更多农业农村人才项目和人才载体纳入自治区培养支持范围。着眼推动农村特色产业发展,围绕奶产业、肉牛肉羊、瓜菜、制种、绿色食品、枸杞、葡萄酒等重点产业发展,深化与浙江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宁夏农科院等高校院所对接合作,通过兼职挂职、技术合作等形式,引进培养一批产业急需紧缺的创新创业人才,每年从中遴选一批科技创新能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的创新创业人才,聘为石嘴山市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顾问,参与乡村产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指导服务。开展农村产业带头人培训行动,用两年时间对产业化龙头企业、示范性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等负责人普遍轮训一遍,每年从中遴选一批引领带动现代农业、乡村旅游、乡村服务业、农村电子商务等特色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进行重点扶持和培养。(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林草中心,三县区党委、政府)

  2.培育一批服务产业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建立健全运行高效、服务到位、支撑有力、农民满意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实施紧缺农技推广人才补充储备计划,市级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周转池”优先用于补充没有空缺编制的市直涉农部门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县(区)涉农事业单位的空编全部用于招聘紧缺农业专业技术人才,自主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才的,没有空编的可以采取先进后出的方式解决。结合“三项目”人员招募计划,每年至少拿出40%的计划指标面向符合条件的涉农专业高校毕业生进行招募。实施基层农技人员素质提升计划,力争三分之一的在编基层农技人员每年接受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培训,3年完成一次轮训;六分之一的基层农技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连续5天的异地培训,提高基层农技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三县区党委、政府)

  3.培育一批服务乡村建设的专家团队。全面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涉农事业单位科技人员深入农村开展创新创业,围绕乡村优势特色产业开展全产业链创业和技术服务,努力实现全市各行政村科技特派员全覆盖。建立市级专家团队结对帮扶机制,每两年从入选的市“351”人才培养工程人员中选拔一批农业科技人员、医生、律师、文艺工作者、城建规划设计师、电商创客等专家人才组建石嘴山市乡村振兴人才专家团队,建立“1个专家团队+若干个乡村主体”的“1+N”专家帮扶团,定点联系乡镇实施帮扶服务,着力打造一批农业农村急需的科技创新团队、创业导师团队和公共服务团队。(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宁夏理工学院、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三县区党委、政府)

  4.培育一批支撑乡村建设的农村实用人才。聚焦乡村振兴,精准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农村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工程等乡村振兴人才“助推工程”,加大对农村党员、专业大户、农民经纪人和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协会负责人的培养,着力培育农村实用人才。持续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专家基层“服务行”活动等项目,采取“服务+培训”“拜师结对”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提高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质量。加强乡土工匠队伍建设,重点围绕乡村旅游讲解员、农村种养能手、农村规划建设人才、农村文体协管员、传统手工艺者、非遗传承人等挖掘培养,将符合条件的工匠能手纳入劳模创新(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认定范围,培育一批支撑乡村建设的乡村工匠。加强智慧农业、互联网农业、数字农业和经营管理人才培养,为农村新经济新业态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宁夏理工学院、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三县区党委、政府)

  5.培育一批深化乡村治理的能人乡贤。开展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常态化派驻,把乡村振兴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广阔舞台,发挥好对村“两委”的支持和帮助作用。推动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增强人才意识,摸清本乡本土人才资源,建立信息库和需求目录,精准对接上级人才项目,搭建平台、强化服务,千方百计吸引和留住人才。建立健全县乡村干部结对联系在外人才制度,实施“能人乡贤回乡计划”,以“名誉村主任”以及“乡贤参事会”等新社会组织为载体,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技能人才、社工人才等回馈故里、服务乡村。加强村干部、年轻党员、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造就一批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骨干人才。加大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中培养党员力度,建立村“两委”后备人才库,形成梯次接续机制,解决好村干部队伍年龄老化、后继乏人问题。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坚持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严格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形成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三县区党委、政府)

  6.培育一批服务乡村教育的师资队伍。实施乡村教师专项培训普惠行动,扩大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规模,加大乡村骨干教师队伍的培养储备力度,精准培养一批本土化的乡村优秀教师。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落实《石嘴山市优秀教师跨校执教实施办法》和职称评聘“凡晋必下”制度,统筹调配城市优秀师资资源支持乡村教育。落实好乡村教师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交通补贴、生活补助、健康体检、乡村特困教师资助等政策,完善乡村公立和普惠性幼儿园聘用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确保幼儿园教师同工同酬。加强乡村学校教师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纳入人才公寓、人才共有产权房保障范围。(牵头单位:市教体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三县区党委、政府)

  7.培育一批服务乡村卫生健康的医护队伍。深入落实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域重点人才培养工程,积极推荐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纳入自治区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和青年后备人才培养工程以及医疗卫生业务骨干赴外访学计划、中医药技术专项培训计划。完善建立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才定期培训机制,对乡镇卫生院在岗专技人员每3年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对村卫生室在岗人员每年培训一次;每年选派基层技术骨干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集中培训。深化定向培养制度,采取自愿报名、签订协议、免除学费、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方式,为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一批临床专业本科生和公共卫生、医技专业专科生。实施“千名医师下基层”活动,严格落实《石嘴山市推进医师多机构执业实施办法》和职称评聘“凡晋必下”制度,每年从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向基层医疗机构派驻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对口支援。加快建立职业化乡村医生队伍,完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政策,建立退出机制,健全乡村医生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三县区党委、政府)

  (二)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

  8.建立立体多元的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政府、培训机构、企业等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参与乡村人才培养。整合农民教育培训项目、人才项目和农村职业教育机构,加快构建以农广校、中高职院校、技能培训学校为主体的农业高、中、初级职业教育体系。支持宁夏理工学院、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利用教育培训资源,灵活设置专业(方向),为乡村振兴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鼓励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建立高素质农民培养实习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引导农民合作社建立农民田间学校,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支持农业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建设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基地,培育科技创新人才。(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市教体局,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宁夏理工学院、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三县区党委、政府)

  9.建立精准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完善乡村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根据乡村不同工作领域分类设置评价标准,注重考察岗位工作绩效、实际贡献度,打破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限制。深化基层职称制度改革,县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评定向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可不受申报职称系列对所学专业的限制(医疗卫生专业除外),重点考察工作业绩;县级及以上事业单位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可不受任职年限和岗位职数限制参评定向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累计工作满20年、30年,且仍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分别参评定向副高级、定向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评定向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期内每有3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参评所要求的工作年限可缩短1年。探索开展高素质农民资格认定工作,经基层推荐、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社会评价,颁发初、中、高级农村实用人才技术或技能等级资格证书;农民参加资格认定不受学历、专业、论文等限制,重点考察业绩贡献、经济社会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定期组织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技能竞赛等多种技能评价。探索“以赛代评”“以项目代评”,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认定相应技能等级。按照政策规定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破格评定相应技能等级。(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三县区党委、政府)

  10.建立灵活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大力支持市直涉农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涉农企业工作或者参与项目合作,转化科技成果依法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可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完成或者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兼职收入和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收入不受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计入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鼓励事业单位不担任领导职务的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到农村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纳入创业贷款担保贴息扶持。对离岗创业人员返岗,应聘用至不低于离岗时原岗位等级的岗位,如无相应岗位空缺,可暂时突破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聘用,并逐步消化。允许离岗创办企业人员在所创办企业申报职称,所获得的职称可以作为其返回事业单位后参加岗位竞聘、重新订立聘用合同的参考。(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三县区党委、政府)

  11.建立城乡融合的人才流动机制。建立城乡人才合作交流机制,打破人才的编制壁垒、行业壁垒,探索通过岗编适度分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加入等方式,建立城市人才、乡村人才融合发展的双向流动机制。允许在试点地区城市居民与乡村居民共同投资开发建设住宅、农家乐、民宿以及专业合作社,依法保障投资人的房产使用权和土地经营权。鼓励宁夏理工学院、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市直涉农部门以及市属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到乡镇事业单位开展挂职锻炼,挂职锻炼期间享受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工作补贴。支持选拔一批乡村产业、乡村治理领军人才受聘到两所高校兼职从事教学科研,推动高校和地方人才相互兼职、交流共享,形成人才城乡环流态势,发挥人才集聚效应。(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宁夏理工学院、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三县区党委、政府)

  (三)优化落实人才服务政策

  12.强化项目政策扶持。对特聘为石嘴山市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顾问的创新创业人才,按贡献给予2—3万元的工作津贴;对入选自治区“特聘专家”的高层次人才,自治区在3年聘期内按照每人每年3—5万元给予引进单位经费资助。对入选市级专家团队的专家学者,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交通、食宿、咨询等费用可以从市财政拨付的人才培养经费中列支,在基层服务时间累计超过半年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重要参考。支持大学生创业项目在市场、产品、团队、商业项目等方面进行创新,对获得省、市、县级优秀创新创业项目的,分别给予10万元、7万元、2万元奖励。大学生及本市中职院校毕业生在石创办企业的,按照营业收入、纳税额度、吸纳就业人数给予5-15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3.强化土地金融扶持。每年安排一定农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乡村振兴人才创新创业需求。对发展以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为基础的休闲农业、农业科技服务、农产品营销服务等一二三产产业融合且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领军人才和优秀乡村创客,在农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优先保障。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开办创业贷款,加强融资渠道对接,对入选石嘴山市乡村振兴领军人才和在各级创新创业大赛中获一、二、三等奖项的乡村人才涉农项目,在注册落地后,可通过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及农业设施、农机具抵押等贷款方式,给予最高可达500万元的授信额度;对申请创业贷款且符合条件的乡村创客,按照小额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给予贴息。(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局、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石嘴山银保监分局,三县区党委、政府)

  14.强化人才后续培养。对在城镇建成区外行政村组建农业领域市级劳模创新(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在享受市级劳模创新(技能大师)工作室3万元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个工作室一次性2万元的建设资金资助。每年安排50名左右村“两委”干部,免费参加宁夏理工学院在职学历教育。对新取得初级、中级、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社会工作主管部门登记为社会工作者的社会工作人才,由所属地方财政按照规定给予一定数额职业奖励。(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宁夏理工学院,三县区党委、政府)

  15.强化服务体系优化。将服务乡村振兴的副高以上职称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发挥作用明显的农村市级劳模创新(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作出突出贡献的涉农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纳入石嘴山市F类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全面享受相应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打造高水平的乡村人才服务体系,依托各级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设置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为乡村人才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融资对接、业务办理等服务。推进“智汇石嘴山”和“石嘴山市就业创业服务局”微信公众服务号在乡镇的推广应用,通过各社区、村委会的LED显示屏,有针对性的精准投放招聘信息,实现供求信息两头入库、自动匹配、实时对接。组织涉农用工企业就地就近招聘,依托乡镇民生服务中心、村委会建立长期招聘代理服务点,组织乡村专场招聘会,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农村劳动力供需见面会。(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三县区党委、政府)

  16.强化先进典型选树。积极把政治素质好、有突出贡献的乡村人才推荐为各级劳模、“五一”奖章获得者和“两代表一委员”。在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选拔自治区塞上系列名家、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市“351”人才培养工程等表彰培养类人才项目时,注重向乡村优秀人才倾斜。做好优秀乡镇农技人员、最美农技员、乡村教育突出贡献奖评选工作,完善“十佳新型农民”“十佳技术能手”评选机制,每年评选一批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努力营造人才引领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对在村工作满30周年的优秀村“两委”干部,颁发荣誉证书,增强村干部的荣誉感和自豪感。(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三县区党委、政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市委、政府统一领导、市直部门协同配合、县(区)乡(镇)推进落实的工作机制。设立市级乡村人才振兴专班,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推进各项措施的具体实施。三县区党委、政府要把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切实抓好落实。

  (二)加大投入力度。坚持把乡村人才振兴放在公共财政优先支持的位置,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引导工商资本积极投入乡村振兴事业,带动人才回流农村。

  (三)强化调研督查。把乡村人才振兴列入全市人才工作效能目标考核,将乡村人才振兴重点任务分解到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督导落实机制。建立专题会商制度,根据工作需求,每年举行1-2次专项小组会议。建立督促检查制度,每年深入县(区)乡(镇)开展1-2次调研督导,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四)注重宣传总结。广泛宣传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大对各类人才扎根农村、服务“三农”、创新创业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关心、爱护乡村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各牵头单位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8日前,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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