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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规划(2021-2025年)
2022-02-21 15:58:00     来源:石嘴山市委人才办    编辑: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2-02-21 15:58:0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作用,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市关于农村实用人才工作的有关部署,结合石嘴山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农村实用人才现状

  (一)人才现状。

  全市农村实用人才20215人,其中男性18346人、占90.7%,女性1869人、占9.3%,党员1092人、占5.4%。按人才类型分,生产型人才7658人、占37.9%;经营型人才7035人、占34.8%;技能服务型人才4556人、占22.5%,技能带动型人才966人、占4.8%;按学历分,大专以上学历263人、占1.3%,高中学历930人、占4.6%,初中学历17870人、占88.4%,小学学历910人、占4.5%,未上过学242人、占1.2%;按年龄分,35岁以下1843人、占9.1%,36-40岁1984人、占9.8%,41-45岁2792人、占13.8%,46-50岁3643人、占18.1%,51-54岁3035人、占15%,55岁以上6918人、占34.2%;按职称分,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等级74人、占0.4%,具有初级技能职业资格等级1572人、占7.8%。

  (二)存在问题。

  1.学历低。农村实用人才中高中及以上学历1193人、仅占5.9%,高中以下学历19022人、占94.1%。

  2.年龄普遍偏大。农村实用人才中50岁以下10262人、占50.8%,50岁以上9953人、占49.2%。

  3.人才结构不均衡。生产型、经营型、技能服务型人才19249人、占95.2%,技能带动型人才966人、占4.8%。

  4.技能等级低。初级技能职业资格以上等级1646人、占8.1%,没有技能职业资格18569人、占91.9%。

  二、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乡村振兴人才需求、农业重点特色产业和农业现代化,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乡村振兴人才“助推工程”,按照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实用农村人才培养要求,着力提升农村实用人才综合素质、创业创新能力和致富本领,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实用人才建设作为乡村振兴重中之重的责任和义务,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统筹安排、产业带动的农村人才工作机制,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改善环境、发挥作用,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服务发展。着眼于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注重在发展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锻炼人才;着眼于特色产业、农村改革、乡村治理等重点领域,大力培养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着眼于解决农业农村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提升农村实用人才综合素质。

  ——统筹兼顾。统筹城乡人才发展,培养农村用得上、留得住、作用好的人才,吸引城市人才到农村创业兴业;统筹人才梯队建设,提高现有人才的能力和水平,扩大人才总量,激活人才存量;统筹人才队伍建设各环节,实现人才培养、评价、激励、使用等工作相衔接。

  (三)主要目标。

  ——总量明显增加。到2025年,培育引进农村实用人才0.85万人以上,全市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2.87万人,占全市农业劳动力总数的20%以上。

  ——结构显著优化。到2025年,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显著增加,重点领域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得到有效缓解,高中(中职)以上学历的农村实用人才比重达到20%以上,获得培训证书、职业技能证书及农民职称证的农村实用人才达到30%以上。

  ——环境切实改善。到2025年,与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工作体系基本健全,政策体系更加完备,人才培养、评价、激励、使用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有利于人才成长并发挥作用的良好社会环境基本形成。

  ——作用充分发挥。到2025年,人才对乡村振兴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农村实用人才在发展产业、生产经营、创业创新、乡村治理、生态保护等领域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2名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带头人。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1.扩大农村实用人才规模。聚焦现代畜牧、瓜菜、制种、枸杞、绿色食品加工、乡村旅游、葡萄酒等特色产业,精准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农村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工程等乡村振兴人才“助推工程”,加大对农村党员、专业大户、农民经纪人和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协会负责人的培养,着力培育农村实用人才。持续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专家基层服务行活动等项目,采取“服务+培训”、“拜师结对”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扩大农村实用人才规模。加强智慧农业、互联网农业、数字农业和经营管理人才培养,为农村新经济新业态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到2025年,新培育农村实用人才8500人以上。

  2.分类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生产型人才重点培养种植、养殖、加工能手,提高其技术技能、质量标准和绿色发展水平;经营型人才重点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农业经理人和农村经纪人,提升其生产组织、人员管理、市场开拓、产品营销和风险防控能力;技能服务型人才重点培养农业生产服务、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驾驶和维修、农村能源环保等领域的人才,提升其为农业生产提供专业化服务的能力水平;技能带动型人才重点培养制造业、加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特色种养殖等方面的能工巧匠,提高其带动农民创业创新、增收致富的能力;社会服务型人才重点培养在农村文化、体育、就业、养老、社会保障等领域提供服务的各类人才,提高其传承文化、丰富群众精神生活、服务公益事业的能力。到2025年,培育生产型人才1.2万人、经营型人才1万人、技能服务型人才0.4万人、技能带动型人才0.2万人、社会服务型人才0.1万人。

  3.提升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大力实施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农民教育培训工程、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计划等项目,培养造就一批乡村振兴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农业经营管理人才,使创新型人才队伍基本适应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需要。大力支持返乡农民工、致富带头人、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等农村实用人才创办领办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产业,开展技术服务、农资供应、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收储加工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在创业培训、支农项目、信贷发放、土地使用、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扶。持续实施“科技特派员科技创新行动”,鼓励科技特派员、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带动农民创新创业,在项目申报、技能培训、交流合作等方面给予倾斜性支持,带动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到2025年培训农村创新创业人才1000人。

  (二)着力补齐农村实用人才短板。

  1.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学历提升工程。依托宁夏理工学院,开办本科、专科学历教育专班,分层次提升村干部学历。将农村后备干部、致富带头人纳入学历提升工程,鼓励有学历提升意愿的农村实用人才积极参加成人教育、中高职院校学历教育,探索农学结合、弹性学制、送教下乡等培养模式,培养一批中专以上的农村人才队伍,为乡村振兴增加人才储备。到2025年培育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的农村实用人才3000名。

  2.实施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工程。贯彻落实自治区“三大三强”行动、“两个带头人”工程,通过实施“人才+培训”、“人才+团队”、“人才+服务”等培养模式,重点培养一批善于经营、精于管理、勇于创业、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的农村带头人队伍。加大村组干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农村党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执行政策、发展产业、服务群众的能力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培育成乡村振兴的“领路人”。到2025年培育农村带头人500名。

  3.实施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程。按照人才盘点建立的农村紧缺专业目录和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围绕“9+3”重点产业发展布局,大力实施智力人才汇聚计划,积极引进一批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端创业人才和优秀骨干人才。鼓励引导人才向农村流动,大力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和涉农事业单位、社会化服务组织到农村创新创业,通过项目合作、客座教授、“周末工程师”等多种形式培养产业急需紧缺人才,补齐我市农村重点领域、农业紧缺专业人才短板。到2025年引进农业农村重点领域人才、急需人才500人。

  4.实施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工程。开展高素质农民资格认定工作,经基层推荐、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社会评价,颁发初、中、高级农村实用人才技术或技能等级资格证书。农民参加资格认定不受学历、专业、论文等限制,重点考察业绩贡献、经济社会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农村实用人才技能评价等级制度,组织开展农村人才专项能力认定,大力培养具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到2025年,培育具有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农民职称的农村实用人才1万人以上,占农村实用人才总数的30%以上。

  (三)积极构建农村实用人才发展机制。

  1.完善农村实用人才培育机制。整合农民教育培训项目、人才项目和农村职业教育机构,加快构建以农广校、农业科研院所、中高职院校、技能培训学校为主体的农业高、中、初级职业教育体系。完善农村远程教育体系,运用现代媒体实施教学,打破空间和地域限制,把学校办到农村实用人才的家门口,把知识送到田间地头。深入实施“三百三千”农业科技推广服务行动,重点建设一批集科技创新、试验示范、技术指导、实践实训为一体的示范性综合实训实操基地、创业创新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实行挂牌管理,确保每个产业或专业在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都有农民培训基地。注重从优秀的党员致富能手中培养选拔村干部,对于品质优良、示范带动作用好的年轻农村实用人才,确定为农村“两个带头人”后备人才重点培养。到2025年,创建高标准实训基地10个,建成农民田间学校20个。

  2.健全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机制。研究制定农村人才评价标准和办法,建立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制度,重点评价其在带头致富、农技推广、脱贫攻坚、发展乡村经济、建设美丽乡村、培育乡风文明中的示范作用和业绩贡献,符合条件的认定为高层次人才、行业领军人才、优秀拔尖人才、青年后备人才、年轻储备人才。拓宽农村实用人才评价范围,由职业农民扩大到返乡下乡就业创业大学生、返乡外出务工人员、农业职业经理人、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和农业企业负责人等从事涉农产业的农村劳动者,调动农村实用人才创业致富的积极性。

  3.建立农村实用人才激励机制。建立优秀农村人才奖励制度,对获得市级以上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农村创业优秀带头人、十佳种养殖能手和评定为高级技术、技能资格的农村人才,优先享受农业项目和创业优惠政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优秀专家、拔尖人才的选拔范围,享受人才补贴、医疗保健、休假疗养、政府津贴等优厚待遇政策。对农村“田秀才”、“能工巧匠”等优秀人才,可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或技术等级。每年从优秀农村实用技术人才中聘任一批农民技术员、村级防疫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贴,支持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工作理念,全面落实人才强市发展战略,健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农村人才发展列入乡村振兴发展规划、纳入农业农村工作绩效考核,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优化人才环境。完善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评价、激励、使用制度和机制,建立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利于调动人才积极性的激励保障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全面落实人才政策,构建人才服务网络,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改善农村实用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为农村实用人才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多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的先进典型事迹、先进经验和成果,起到树立一个典型、搞活一方经济、致富一方群众的作用,让农村实用人才有影响、有地位、有荣誉,努力营造尊重农村实用人才的社会氛围,激励农村实用人才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名词解释:

  1.农村实用人才:指具有一定知识或技能,为农村经济和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服务、做出贡献,起到示范或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者。农村实用人才分5类,即生产型人才、经营型人才、技能带动型人才、技能服务型人才和社会服务型人才。

  2.生产型人才:主要是指在农村种植、养殖、加工等领域达到较大规模,收益明显高于本地其他农户,并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的业主或技术骨干人员。

  3.经营型人才:指从事农业经营、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经纪等生产活动,有一定规模并有一定经济收入、有较大示范带动效应或能吸纳一定数量的劳动力就业的农村劳动者。

  4.技能带动型人才:指具有制造业、加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方面的特长或技能,能带动其他农民掌握该技术或进入该行业,以从事该行业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本人年纯收入超过本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倍的农村劳动者。

  5.技能服务型人才:主要指村级农业技术服务人员,即农民中专门或主要从事农业技术服务,并具有较高技术和服务水平,服务对象10人以上的农村劳动者。

  6.社会服务型人才:主要指在农村文化、体育、就业、社会保障等领域提供服务的各类人才。

  7.高素质农民:主要指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综合素质较高的农民。

  8.农村“两个带头人”:指村党组织带头人和农村致富带头人。

  9.“三大三强”行动: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基本保障;加大培训力度,增强能力素质;加大选拔力度,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

  10.“三百三千”农业科技推广服务行动:“三百”指组织100名自治区及市级副高级职称以上农技专家,遴选100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100个自治区级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三千”指组织1000名县乡农技人员,遴选1000家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建设1000个县乡级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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