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公告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由医院自主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面向全国范围招聘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人员。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9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以考生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6.符合《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及《2023年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现役军人;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面向全社会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16人。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2023年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
采取公开报名方式,面向全国招聘具有岗位设置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拟定为6月15日8:00至6月19日18:00。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
应聘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在线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岗位所需其他要求的相关证件),2张近期蓝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并填写《2023年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至医院招聘办公室审核(地址:石嘴山市惠农区康乐路1号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人事科);
网络报名: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将《2023年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照片、报名所需各类材料扫描件等发送至用人单位电子邮箱:syyhr7650@163.com(以“姓名+应聘岗位(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命名发送)。
2.资格审查:
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将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面试人员由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逐一电话反馈。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笔试
1.考试公告将提前一周在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由人事科将考试信息发布至招聘公告微信群,并电话通知。
2.笔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 比)为3:1。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经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考试。
3.笔试、操作科目与类别。理论笔试科目分为西医临床、临床护理。操作科目为临床护理。笔试时限120分钟,分值100分。操作科目以具体操作要求时限为准,分值100分。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操作情况划定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
4.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岗位,免笔试。
5.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后,采取直接考核(考察)的方式进行招聘。
6.进入面试环节考试人数经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考试。
(三)面试
面试由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形式为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总成绩
1.直接面试岗位,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参加笔试和面试岗位,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参加笔试、操作和面试岗位,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操作成绩*25%+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 面试结束后成绩经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通过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总成绩,由人事科将成绩信息发布至招聘公告微信群。
5.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五)体检
1.根据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按拟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入职体检工作由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按照规定负责组织实施,邀请并接受医院监察室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入职体检在本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4.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医院或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医院同意,可以申请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入职体检费由医院承担,申请复检的由应聘者承担相关费用。
(六)考察转正
1.考察转正工作由医院人事科、主管部门和试岗科室负责,在医院监察室全程监督指导下完成。
2.考察工作周期为两个月,以试用期为主。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对应聘者进行考察。
3.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职业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经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六、关于岗位替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七、薪酬待遇
1、急需紧缺接收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学科带头人等人才,提供不少于100平米(限于惠农区)的住房或时值安家费40万。
2、医学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临床医师资格证)15万;医技硕士、护理硕士、公共卫生管理硕士等(毕业证、学位证、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给予10万。
3、临床医学规培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给予5万。
4、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享受学位津贴。
5、提供职工宿舍,有职工食堂。
八、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九、工作要求
咨询电话:0952-3317650
举报电话:0952-331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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