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及条件
1.服务对象:按照《石嘴山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录》所认定的各类人才,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大学生、专业技术人员等基础性人才,在外党政回石任职人才,经市人才办、人社局认定的石嘴山市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
2.申请条件:申请石嘴山市人才住房保障的各类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在工作单位所在辖区内没有住房(含商业房)。
二、服务内容及类别
1.服务内容:对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专家公寓、人才公寓、公租房、共有产权住房。
2.服务类别:对经认定的A—B类人才可免租金入住120—140平方米左右专家公寓五年;C—D类人才可免租金入住90—120平方米左右专家公寓三年;E—F类人才可免租金入住40—70平方米左右人才公寓两年。其中:A—C类人才自申请入住专家公寓之日起在本市工作满5年,即可赠送专家公寓全部产权;D—F类人才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专家公寓期满后可继续申请续租一年,但须按市场同等房租标准缴纳租金。
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大学生、专业技术人员等基础性人才,可参照石嘴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相关规定,申请入住公租房保障。对经认定的D—F类高层次人才可申请购买90—120平米的共有产权住房,一次性缴纳总房款的50%,且在我市工作满五年,可享有100%的产权。在外党政人才回石任职且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没有住房的,参照F类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保障。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达到相应人才条件的,按照同档次人才标准享受人才住房保障待遇。经市人才办、人社局认定的我市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入住人才公寓的条件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该部分人才选择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一次性缴纳总房款的70%,且在我市工作满五年,可享有100%的产权。
三、办理程序及办结时限
1.申请。申请人填写《石嘴山市人才住房保障申请表》,工作单位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
2.初审。市住建局对申请人在石嘴山市房产情况进行核实。办理时限:五个工作日。
3.复审。市人才办负责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的最终审批工作。
4.分配。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房源情况通过轮候、摇号等方式进行分配。办理时限:二十个工作日内。
四、办理所需材料
1.《石嘴山高层次人才绿卡》;
2.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结婚证、户籍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无房屋备案证明;
3.申请人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4.申请人单位所提供的石嘴山市工作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五、承办单位及咨询电话
1.承办单位:石嘴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咨询电话:
石嘴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952—2097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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